奏造詞


「奏」字的造詞


  • 奏字在開頭的詞語
  1. 奏技
      1.亦作「奏伎」。 2.表演技藝。
  2. 奏凱
      《周禮.春官.大司樂》:「王師大獻﹐則令奏愷樂。」鄭玄注:「大獻﹐獻捷於祖;愷樂﹐獻功之樂。」謂戰勝而奏慶功之樂。后以「奏凱」泛指勝利。
  3. 奏曲
      演奏樂曲。
  4. 奏庸
      擊鐘。庸﹐通「鏞」﹐大鐘。
  5. 奏名
      科舉考試﹐禮部將擬錄取的進士名冊送呈皇帝審核﹐稱「奏名」。
  6. 奏課
      1.把對官吏的考績上報朝廷。 2.把計簿﹑戶籍按規定時間報送朝廷。
  7. 奏伎
      見「奏技」。
  8. 奏奬
      報請皇帝獎賞。
  9. 奏事官
      1.地方上派遣入朝奏事的官員。 2.在朝廷接遞奏章的官員。
  10. 奏狀
      猶奏章。
  11. 奏箋
      漢時向州郡長官陳述意見的文書稱「奏箋」。
  12. 奏樂
      演奏樂曲。 演奏樂曲
  13. 奏鳴曲
      特指由一件樂器(常為鋼琴)或兩件樂器(常為鋼琴與其他樂器)演奏的多樂章套曲形式。第一樂章為快板;第二樂章為慢板;第三樂章為小步舞曲或諧謔曲;第四樂章為快板或急板。18世紀中葉以來,這種形式成為所有大型器樂體裁的基礎。 一種由四個獨立樂章組成的器樂曲,各樂章都具有獨特的結構與風格
  14. 奏銷
      1.清代各州縣每年將錢糧征收的實數報部奏聞﹐叫奏銷。 2.謳窒報戶部注銷欠繳的錢糧。
  15. 奏捷
      1.向帝王報捷。 2.戰爭獲勝。
  16. 奏言
      向皇帝陳述。
  17. 奏最
      考績列為優等﹐以此向朝廷上報。
  18. 奏札
      亦作「奏劄」。臣下上殿奏對時呈給皇帝的文書。
  19. 奏訐
      上奏章揭發。
  20. 奏效
      收效;見效:奏效甚快|未能奏效。
  21. 奏目
      奏事的條目。
  22. 奏記
      1.漢時向公府等長官陳述意見的文書。 2.用書面向公府等長官陳述意見。
  23. 奏書
      1.漢時在諸侯王國中﹐臣下向王公陳述意見的文書稱「奏書」。 2.泛指奏章。 3.臣下向君主進呈文書。 4.叢辰名。為歲之貴神﹐主奏記與伺察。一說為水神﹐是歲君的諫臣。
  24. 奏蔭
      宋代父祖為高官﹐可以上奏請求授予兒孫官職﹐稱為「奏蔭」。
  25. 奏讞
      對獄案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朝廷評議定案。
  26. 奏上
      1.奏陳天子。 2.呈上奏章。
  27.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無音信。
  28. 奏正
      1.奏請判處。 2.奏請更正。
  29. 奏疏
      1.奏章。 2.向帝王上書言事。 奏章,遞交給皇室或皇帝的備忘錄向皇帝呈交了一份長長的奏疏
  30. 奏審
      奏請君上審定。
  31. 奏補
      猶奏蔭。
  32. 奏廁
      上廁所。
  33. 奏案
      1.批閱奏本的幾桌。 2.奏請查辦。 3.清制﹐凡經奏準之案件叫奏案。
  34. 奏鈔
      唐宋時門下省所用文書之一種。
  35. 奏告
      奏陳﹐上奏。
  36. 奏參
      向帝王上書彈劾官吏的過失。
  37. 奏彈
      猶奏劾。
  38. 奏覆
      回答帝王的問話。
  39. 奏對
      1.臣屬當面回答皇帝提出的問題。 2.文體名﹐「奏疏」與「對策」的并稱。
  40. 奏裁
      奏請裁決。
  41. 奏牘
      1.書寫奏章的簡牘。 2.猶奏章。
  42. 奏刀
      運刀;操刀割物:奏刀騞然|小心著墨,大膽奏刀,為刻印之要訣。
  43. 奏當
      審案完畢向皇帝奏聞處罪意見。當﹐判罪。
  44. 奏功
      1.亦作「奏工」。收效;成功。 2.將功績上奏朝廷。 奏效;取得功效應手奏功
  45. 奏呈
      向皇帝報告情況。
  46. 奏歌
      行歌﹐獻歌。
  47. 奏藁
      見「奏稿」。
  48. 奏辟
      向朝廷薦舉征召為官。
  49. 奏舉張熠
      出自魏書·張熠傳。
  50. 奏折制度
      清朝高級官員向皇帝奏事進言的文書制度。
  51. 奏擊罕開
      奏擊罕開這句古文。
  52. 奏折呈遞
      奏折呈遞指遞奏折者的資格及奏折呈進皇帝閱批的途徑。
  53. 奏宜封禪
      是一篇古文。
  54. 奏廕
      見「奏蔭」。
  55. 奏牀
      上床。 宋 范成大《不寐》詩:「奏牀不得眠,耿耿到明發。」
  56. 奏摺
      明 清 兩代官吏向皇帝奏事的文書,因用折本繕寫,故名「奏摺」。也稱「摺子」。奏折頁數、行數、每行字數,皆有固定格式。《花月痕》第三七回:「經略笑道:‘喜事重重!’便向摺匣中取出一本奏摺,遞給 荷生。」歐陽予倩《忠王李秀成》第二幕:「因為您前回上了好幾個奏折議論朝政,天王 老大的不高興。」
  57. 奏白
      猶奏陳。
  58. 奏啥捏
      幹什么呢。
  • 奏字在結尾的詞語
  1. 準奏
      君主批準臣屬的奏章。
  2. 鄭奏
      猶鄭音。
  3. 執奏
      持章表上奏君主。《晉書·賈謐傳》:「謐 重執奏 戎 華 之議,事遂施行。」《續資治通鑒·宋仁宗皇祐二年》:「詔:‘內降指揮、百司執奏毋輒行;敢因緣幹請者,諫官、御史察舉之。’」清 陳康祺《郎潛紀聞》卷四:「當 和珅 聲勢熏灼,舉朝無一人敢於糾劾,曹錫寳 獨能抗辭執奏,不愧諍臣。」
  4. 張奏
      猶敷奏。鋪陳奏上。
  5. 章奏
      臣僚呈報皇帝的文書。
  6. 占奏
      口頭奏對。
  7. 指奏
      旨趣,宗旨。
  8. 羽奏
      指緊急奏章。
  9. 淫奏
      1.淫邪之樂。 2.謂過盛之樂。
  10. 議奏
      謂討論后將處理意見向皇帝奏聞。
  11. 疑奏
      1.呈報疑難案件的奏章。 2.謂把未經判決的疑難案子上奏請示。
  12. 引奏
      奏知引見。
  13. 逸奏
      猶高唱。
  14. 讞奏
      將審理案件的情況向朝廷上報和請示。
  15. 雅奏
      1.典雅的樂曲。 2.指高雅的文辭。 3.對他人演奏的敬稱。
  16. 須奏
      等候向皇帝奏事。
  17. 協奏
      合奏。
  18. 仙奏
      指仙樂。
  19. 文奏
      官府文書。
  20. 聞奏
      猶奏聞。
  21. 詳奏
      太平天國后期﹐規定對特爵諸王嗣君以外各子之報告稱為「詳奏」。
  22. 通奏
      通報,奏告。
  23. 條奏
      逐條上奏。
  24. 特奏
      直接給皇帝上奏疏。
  25. 騰奏
      上奏。
  26. 太霞新奏
      散曲選集。明代馮夢龍選輯。十四卷。前十二卷為套數,后二卷為雜曲、小令。所收作品多講求格律和用韻。篇后附有評語,多談論寫曲方法,有不少曲壇掌故。
  27. 書奏
      指書簡、奏章等。《史記·儒林列傳》:「寬 為人溫良,有廉智,自持,而善著書、書奏,敏於文,口不能發明也。」北齊 顏之推《顏氏家訓·文章》:「書奏箴銘,生於《春秋》者也。」王利器 集解:「《文心雕龍·書記》篇:‘書者,舒也,舒布其言,陳之簡牘,取象於《夬》,貴在明決而已。’又《奏啟》篇:‘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唐 元稹《劉君墓志銘》:「凡 烏 之戰陣、謀取、案牘、書奏之事,皆咨之。」宋 曾鞏《<類要>序》:「其在朝廷五十餘年,常以文學謀議為任,所為賦頌、銘碑、制詔、冊命、書奏、議論之文傳天下
  28. 手奏
      親手寫的奏章。
  29. 述奏
      啟奏;陳述。
  30. 疏奏
      1.臣下向帝王上本進言。 2.指奏章上達。
  31. 試奏
      正式演奏之前﹐先試著演奏﹐以視其效果如何。
  32. 上奏
      向君主進言,上書。 向君王進言。臣子口頭或書面向帝王陳述意見或說明事情
  33. 申奏
      向帝王陳述或申請。 向帝王陳述或申請申奏朝廷
  34. 剡奏
      古代大臣奏事,預先寫在削好的木簡上。后因稱向皇帝進言﹑上書為剡奏。
  35. 案奏
      奏章彈劾。
  36. 稟奏
      向帝王陳述﹐說明。 稟報奏明稟奏陛下,關中連日暴雨成災
  37. 伴奏
      歌唱、跳舞或獨奏時用器樂配合。 為歌舞、表演或某種樂器奏樂配合
  38. 表奏
      1.上表奏事。 2.表文章奏。泛指臣下進呈帝王的文書。
  39. 變奏
      樂曲結構原則,運用各種手法將主題等音樂素材加以變化重復。
  40. 筆奏
      指表章奏議。
  41. 奔奏
      奔走傳喻。《詩.大雅.綿》:「予曰有奔奏。」毛傳:「喻德宣譽曰奔奏。」一說﹐使人趨附。鄭玄箋:「奔奏﹐使人歸趨之。」陸德明釋文:「奏﹐如字。本亦作走。」孔穎達疏:「奔走者﹐此臣能曉喻天下之人以王德﹐宣揚王之聲譽使人知﹐令天下皆奔走而歸趍之﹐故曰奔走也。」參閱馬瑞辰通釋。
  42. 陛奏
      在殿廷上向皇帝當面進言。
  43. 辨奏
      辨析事理﹐答對問難。多用於臣下對君上。
  44. 豳奏
      指以《詩.豳風.七月》為內容的樂曲。
  45. 陳奏
      封建時代臣下向君王進言﹑上書。 臣子向帝王陳述意見或說明事情先生有所陳奏,則著之於所進呈書之中而已。——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46. 草奏
      1.草擬奏章。 2.草擬的奏章。
  47. 冊奏
      冊命﹑章奏之類的文書。
  48. 參奏
      向朝廷揭發檢舉失職官吏的罪狀。
  49. 楚奏
      《左傳.成公九年》載,楚鍾儀被俘,囚於晉。晉侯命儀奏琴,儀操南音。晉大臣范文子說,鍾儀「樂操土風,不忘舊也」。后因以「楚奏」謂奏楚地音樂,寓思鄉懷舊之意。
  50. 吹奏
      1.吹笙簫等管樂器。 2.泛指演奏音樂。
  51. 出奏
      謂向皇帝上奏章陳事。
  52. 傳奏
      轉達奏聞。
  53. 代奏
      謂輪流進獻。
  54. 彈奏
      1.猶彈劾奏聞。 2.彈琴演奏。
  55. 遞奏
      交替奏樂。
  56. 頂奏
      猶上奏。
  57. 二重奏
      兩個人各持樂器,共同演奏。 兩個人各持樂器,共同演奏
  58. 調奏
      整理樂律。
  59. 斷奏
      不連貫的,不連接的演奏方式(如樂器的演奏)。 不連貫的,不連接的演奏方式(如樂器的演奏)
  60. 獨奏
      由一個人用一種樂器演奏,如小提琴獨奏、鋼琴獨奏等,有時也用其他樂器伴奏。
  61. 煩奏
      指繁復的節奏。
  62. 繁奏
      見「繁湊」。
  63. 發奏
      啟奏﹐奏聞。
  64. 封奏
      指古時臣下封牘上奏帝王。
  65. 附奏
      1.附帶上奏。 2.指奏稟。
  66. 伏奏
      謂俯伏上奏。
  67. 鼓奏
      猶彈奏。
  68. 歌奏
      歌詠奏樂。
  69. 宮奏
      指樂曲。
  70. 合奏
      幾種樂器或按種類分成的幾組樂器,分別擔任某些聲部,演奏同一樂曲,如管樂合奏。
  71. 劾奏
      向皇帝檢舉官吏的過失或罪行。
  72. 記奏
      古代州郡僚佐向長官或百姓向州郡上書陳事。
  73. 籍奏
      謂編造名冊奏上。
  74. 計奏
      1.計議后奏請。 2.古代地方官員奏呈朝廷的關於境內治績的情況匯報。
  75. 箋奏
      書札﹑奏章。
  76. 訐奏
      告訐上奏。
  77. 金奏
      1.敲擊鐘镈以奏樂。常用以指廟堂音樂。 2.泛指音樂或樂聲。
  78. 具奏
      備文上奏。
  79. 口奏
      口頭陳奏。
  80. 鈞天奏
      指鈞天廣樂。
  81. 樂奏
      猶奏樂。
  82. 慢節奏
      樂音中的緩慢節奏。亦用以比喻生活或工作的步伐緩慢。
  83. 露奏
      奏章。奏章不加封﹐故稱。
  84. 面奏
      當面向帝王啟奏。
  85. 論奏
      指官吏上奏﹐論述自己意見。
  86. 鸞奏
      比喻笙簫之音。
  87. 鳴奏
      鳴唱。
  88. 密奏
      1.秘密奏章。 2.謂秘密奏知。
  89. 擬奏
      起草奏章;準備奏呈。
  90. 囊奏
      封事。
  91. 啟奏
      向帝王進言﹑上書。 臣子對帝王進言、上書
  92. 配奏
      1.各種樂器配合演奏。 2.配合劇情而演奏。
  93. 駢奏
      并排前進。
  94. 平奏
      謂辨析明白而后上奏。
  95. 剖奏
      剖析上奏。
  96. 齊奏
      器樂演奏形式之一。指兩個以上的演奏者,按同度或八度音程關系同時演奏同一旋律。 所有樂器按同度或相隔八度的演奏
  97. 起奏
      向皇帝上奏本。
  98. 洽奏
      合奏。
  99. 前奏
      前奏曲。比喻事物出現的先聲:五四運動是中國共產黨誕生的前奏。
  100. 入奏
      謂入朝向君主進言或上書。
  101. 間奏
      歌劇各段間的器樂間奏。
  102. 軋制節奏
      二,軋制時相鄰兩根軋件進入(或軋出)同一軋機的時間間隔。
  103. 英詩節奏
      英詩節奏(Rhythm),構成英詩節奏的基礎是韻律(metre)。在希臘語中,"metre"這個字是"尺度"的意思。
  104. 摺奏
      直達皇帝的奏章。 《清史稿·圣祖紀三》:「﹝五十一年正月﹞壬子,命內外大臣具摺陳事。摺奏自此始。」清 昭槤《嘯亭雜錄·朱批諭旨》:「上(雍正)於即位后,慮本章或有所漏洩,故一切緊要政典俱改命摺奏,皆可封達上前,無能知者。」《官場現形記》第五六回:「北京 出的《京報》,上面所載的不過是《宮門抄》同本日的幾道諭旨以及幾個摺奏。」
  105. 牋奏
      書札、奏章。《后漢書·胡廣傳》:「諸生試章句,文吏試牋奏。」李賢 注:「周成《雜字》曰:‘牋,表也。’《漢雜事》曰:‘凡羣臣之書,通於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駮議。’」《舊五代史·梁書·孫隲》:「魏博 從事 公乘億 以女妻之,因教以牋奏程式。」《宋史·曾鞏傳》:「﹝ 曾鞏 ﹞尋掌 延安郡王 牋奏。」
  • 奏字在中間的詞語
  1. 協奏曲
      指一件或一組獨奏樂器與管弦樂隊相互競奏的器樂套曲。起源於意大利巴羅克時期。通常由「快-慢-快」三樂章構成,強調獨奏樂器與樂隊間的音響對比,并努力發揮獨奏樂器本身的演奏技巧及表現力。
  2. 閑奏曲
      亦作「間奏曲」。戲曲或歌劇中在兩幕(或場)之間演奏的小型器樂曲。
  3. 特奏名
      宋代科舉制度的一種特殊規定:考進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冊上奏,經許可附試,特賜本科出身,叫「特奏名」,與「正奏名」相區別。
  4. 變奏曲
      運用變奏手法譜寫的樂曲,如貝多芬的《C小調三十二次變奏曲》。
  5. 獨奏州
      唐時靺鞨族政權渤海國所置直屬中央政府之州,所奏事可直達京師。
  6. 間奏曲
      戲曲或歌劇中在兩幕(或場)之間演奏的小型器樂曲。 在兩幕(或場)戲曲或歌劇之間演奏的小型器樂曲
  7. 節奏感
      1.指樂曲的節奏性或對樂曲節奏的感覺能力。 2.指人們對社會運動進程的感受。
  8. 進奏院
      唐宋時官署名。唐代藩鎮在京置邸,稱上都留后院。大歷十二年改為上都進奏院,為各州鎮官員入京時之寓所,并掌章奏﹑詔令及各種文書的投遞﹑承轉。宋初沿唐制,亦設進奏院,置進奏官;后改由朝官監領。南宋時隸屬門下省,以給事中主管,掌承轉詔旨和政府各部門命令﹑文件,摘錄章奏事由,投遞各項文書。元代廢。
  9. 金箋奏曲
      宋樂史《序》﹕「開元中﹐禁中初重木芍藥﹐即今牡丹也……會花方繁開﹐上乘照夜車﹐太真妃以步輦從﹐詔選梨園弟子中尤者﹐得樂一十六色﹐李龜年以歌擅一時之名﹐手捧檀板﹐押眾樂前﹐將欲歌之。上曰﹕‘賞名花﹐對妃子﹐焉用舊樂辭焉?’遽命龜年持金花箋﹐宣賜翰林供奉李白﹐立進《清平調辭》三章。白欣然承詔旨﹐由若宿酲未解﹐因援筆賦之。」后以「金箋奏曲」為詞臣因文才得到寵幸之典。
  10. 九奏樂
      由九支樂曲組成的宮廷宴會音樂。
  11. 前奏曲
      一種規模較小、結構緊湊的器樂曲。原為賦格或組曲等的開始曲。19世紀以來,肖邦、德彪西等人將前奏曲發展為獨立的鋼琴特性曲。此外,某些短小的歌劇序曲也稱前奏曲。
  12. 才略奏功
      指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從而獲得很大的功勞。
  13. 劾奏董宏
      全漢文第四十八卷的章節。原文如下:宏知皇太后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圣朝,非所宜言,大不道。(《漢書·師丹傳》:高昌侯董宏上書言,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
  14. 吹奏樂
      用管樂器演奏的音樂。
  15. 金牋奏曲
      宋 樂史《〈李翰林別集〉序》:「開元 中,禁中初重木芍藥,即今牡丹也……會花方繁開,上乘照夜車,太真妃 以步輦從,詔選梨園弟子中尤者,得樂一十六色,李龜年 以歌擅一時之名,手捧檀板,押眾樂前,將欲歌之。上曰:‘賞名花,對妃子,焉用舊樂辭焉?’遽命 龜年 持金花牋,宣賜翰林供奉 李白,立進《清平調辭》三章。白 欣然承詔旨,由若宿酲未解,因援筆賦之。」后以「金牋奏曲」為詞臣因文才得到寵幸之典。宋 姚勉《沁園春·壽趙倅》詞:「合沉香亭北,金牋奏曲,恩披獸錦,醉拭龍巾。」
  • 包含奏字的成語
  1. 先斬后奏
      原指臣子先把人處決了,然后再報告帝王。現比喻未經請示就先做了某事,造成既成事實,然后再向上級報告。 指執法官先處決罪犯,然后向上奏聞。借以比喻先采取行動,然后再上報 隨處審囚刷卷,體察濫官污吏,容老夫先斬后奏。——《元曲選.竇娥冤》
  2. 八音迭奏
      八音:古代對樂器的統稱;迭:交互,輪流。八類樂器輪番演奏。表示器樂齊全,演奏場面盛大。
  3. 朝奏夕召
      指早晨上書帝王,晚上就被召見。形容被朝廷任用之速。
  4. 管弦繁奏
      許多的管樂、弦樂混合在一起演奏。形容聲音繁雜。也比喻文章氣勢急促或情緒激烈高昂。
  5. 克奏膚功
      克:戰勝;奏:臣下向君王陳述事情;膚:偉大;功:功績。事情已經辦成,功勞十分顯赫。
  6. 鸞鳴鳳奏
      彈奏演唱的美稱。
  7. 曲終奏雅
      樂曲到終結處奏出了典雅純正的樂音。后比喻文章或藝術表演在結尾處特別精采。也比喻結局很好。
  8. 鐘儀楚奏
      仲儀:春秋時楚國樂官。鐘儀奏楚國的音樂。比喻思念故國,懷念鄉土。
  9. 指奏相反
      指奏:旨趣。主要的目的和意圖相反,各執己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