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造詞
「勘」字的造詞
- 勘定
1.核定;校定。 2.測定。 3.戡定。勘,通「戡」。以武力平定。
- 勘校
1.審核校對。 2.特指對比書籍的不同版本和有關資料,審定原文的正誤真偽。 校勘,審核校對
- 勘正
校正(文字)。 校正
- 勘合
1.驗對符契。古時符契文書,上蓋印信,分為兩半,當事雙方各執一半。用時將二符契相并,驗對騎縫印信,作為憑證。凡調遣軍隊﹑車駕出入皇城﹑官吏馳驛等,均須勘合。 2.指勘合時所用的符契。
- 勘當
1.審問核察。 2.審核議定。
- 勘破
猶看破。
- 勘探
查明礦藏分布情況,測定礦體的位置、形狀、大小、成礦規律、巖石性質、地質構造等情況。 調查一個地區的礦藏勘探金礦
- 勘同
1.猶勘合。 2.指勘合時所用的符契。
- 勘剪
謂以武力征服。勘,通「戡」。
- 勘覆
反復查核。
- 勘箭
宋代皇帝郊祀禮畢,還闕門時,行勘箭之儀。規定用竹簽為箭,由金吾掌握另以金涂銅為鏃,由駕前掌握。鏃端用以合符,符合,即開門。
- 勘驗
調查檢驗:逐項勘驗完畢。
- 勘契
驗對魚契。唐宋之制,殿門開閉要核對魚契。其制,以檀木刻魚形,分為左右,左留中,右置門使處,魚契左右相合始開殿門,謂之勘契。
- 勘鞫
1.亦作「勘鞠」。 2.審訊。
- 勘測
勘察和測量:勘測地形。
- 勘誤表
一張印件內列有錯誤與改正欄目的單子。 一張印件內列有錯誤與改正欄目的單子
- 勘察
進行實地調查或查看(多用於采礦或工程施工前):勘察現場 ㄧ勘察地形。也作勘查。
- 勘界
實地勘測以確定邊界。
- 勘誤校正
改正印刷品不正確的內容。
- 質勘
追究查問。
- 制勘
按察裁決。
- 照勘
核查。
- 校勘
校對原書,勘正錯誤。指對同一書籍,用不同版本或有關資料加以比較核對,考訂其文字異同和正誤真偽。 搜集某書的不同版本,并綜合有關資料,互相比較、核對,別其同異,定其正誤
- 系勘
囚禁審訊。
- 委勘
交付審查。
- 體勘
探察。
- 探勘
勘探。 勘探
- 踏勘
到現場實地查看。
- 刷勘
核查。
- 審勘
1.查看核實。 2.審訊查問。
- 駁勘
駁回原判,重行審勘。
- 比勘
謂比照驗證。
- 查勘
在現場調查察看:查勘地形。
- 吃勘
勘問。
- 打勘
1.查問。 2.拷問;刑訊。
- 諦勘
仔細勘核。
- 覆勘
審核。
- 歸勘
送交有關部門審問。
- 核勘
考核;查勘。
- 撿勘
查對校勘。
- 檢勘
1.檢驗考核。 2.檢查考定。
- 簡勘
檢查;審核。
- 較勘
考校核對,以審定原文的正誤真偽。
- 窺勘
暗中察看。
- 磨勘
1.唐宋官員考績升遷的制度。唐時文武官吏由州府和百司官長考核,分九等註入考狀,期滿根據考績決定升降,并經吏部和各道觀察使等復驗,稱「磨勘」。宋代設審官院主持此事。 2.科舉時代對鄉﹑會試卷派翰林院儒臣等復核,稱「磨勘」。 3.查核。 4.反復琢磨;鉆研。
- 契勘
1.宋元公文書用語﹐猶言查﹐按查。 2.考核;查考。 3.猶對質﹐當面對證。
- 覈勘
考核;查勘。 明 張居正《與魏巡撫書》:「俟覈勘至,當請旨優録,茲先行薄賚耳。」《明史·馮琦傳》:「借使有之,亦當下撫按覈勘。」
- 點勘
1.校對勘正文字。唐 韓愈《秋懷》詩之七:「不如覷文字,丹鉛事點勘。」宋 劉克莊《漢宮春》詞:「夜窗猶坐書案,點勘偏旁。」清 李調元《別檢討李琪園鐸》詩:「他時不朽業,點勘煩乘間。」
- 工勘
工程勘察。
- 校勘學
研究校勘的學問,是整理古書的專業知識。
- 軍籍勘合
軍人的憑證。
- 校勘古書
古書經過傳抄、刊印,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各類錯誤,所以校勘古籍是歷代學者所看重的工作。
- 錯勘賢愚
錯誤的判斷好人壞人。
- 煤田勘探
在煤田詳查的基礎上,對列入煤炭工業建設規劃的煤礦井作詳細深入的地質調查研究,對煤炭資源進行全面工業評價的地質勘查階段。
- 枉勘虛招
刑訊逼供,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