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造詞


「僉」字的造詞


  • 僉字在開頭的詞語
  1. 僉都御史
      官名。明代都察院官員,地位次於左右副都御史。 官名。明代都察院設有此職,位在副都御史之下僉都御史王用汲。——《明史》
  2. 僉然
      1.和諧貌。 2.猶皆;都。
  3. 僉謀
      眾人籌畫。
  4. 僉票
      舊時官府簽發的催辦公事或傳人到案的憑證。
  5. 僉士
      奸人;小人。僉,通「憸」。
  6. 僉解
      受簽解送,負責解送。
  7. 僉院
      1.即宋之簽書院事,位在樞密副使之下。 2.元時,宣政院﹑宣徽院﹑太常禮儀院﹑太醫院等亦設有此職。 3.明時亦稱都察院僉都御史為僉院。
  8. 僉同
      一致贊同。
  9. 僉人
      小人。
  10. 僉判
      1.即簽判。簽書判官廳公事的簡稱。為宋代各州幕職,協助州長官處理政務及文書案牘。 2.指做僉判官。 3.簽名並作判詞。
  11. 僉諧
      1.《書.舜典》記帝舜征詢意見以任命臣工之事,多有「僉曰」﹑「汝諧」之語,後遂以「僉諧」謂遴選﹑任命朝廷重臣。 2.指共同認定,一致認可。
  12. 僉小
      小人。
  13. 僉允
      公允。
  14. 僉壬
      小人;奸人。僉,通「憸」。
  15. 僉贊
      協助。
  16. 僉尾
      在文書末尾簽名表示負責。
  17. 僉事
      1.官名。金置按察司僉事。元時諸衛﹑諸親軍及廉訪﹑安撫諸司,皆置僉事。明因之,都督﹑都指揮﹑按察﹑宣慰﹑宣撫等,皆有僉事。清初沿用,乾隆時廢。 2.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中央官署中的中級官員。
  18. 僉議
      1.眾人的意見。多用於群臣百官。 2.共同商議。
  19. 僉望
      眾望。
  20. 僉妻
      清律規定,處流刑者,妻妾應隨同前往,謂之僉妻。乾隆二十四年停止。詳見《清史稿.刑法志二》。
  • 僉字在結尾的詞語
  1. 酥僉
      見「酥簽」。
  2. 朝僉
      朝命。
  3. 點僉
      查點檢驗。
  4. 輪僉
      輪流派遣。僉,通「簽」。
  5. 面僉
      (書畫)封面上的題簽。
  • 僉字在中間的詞語
    • 包含僉字的成語
    1. 詢謀僉同
        指咨詢和商議的意見都一致。